中共矿大科技园支部委员会
选举办法(草案)
一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和《徐州市市级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办法(暂行)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。
二、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矿大科技园支部委员会。委员、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,经本届机关党委考察、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审核、公示7天后产生,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,确定为候选人。
三、委员、书记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,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。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由本届科技园支委会主持。
四、本次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候选人5名,其中书记1名。
五、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。中共矿大科技园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、中共矿大科技园支部委员会书记选票在一张选票上。
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,可以投不赞成票,可以弃权,也可以另选他人。如对某个候选人投赞成票,就在其姓名上方的小空格内画“O”;如对某个候选人投不赞成票,就在其姓名上方的小空格内画“×”;如对某个候选人投弃权票,其姓名上方的小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;如另选他人,在另选他人栏内写上你要选的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空格内画“O”。
如果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,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,但不得委托候选人代写。
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,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。
六、选票符号要正确,字迹要清楚。书写全部模糊,无法辨认的选票,全票作废;书写部分模糊的选票,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,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。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,选举有效;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,选举无效,应重新进行选举。
七、矿大科技园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,差额的比例不低于应选委员数的20%,委员候选人以姓氏笔划为序,书记候选人列入委员候选人参加选举。委员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。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,以得票多少为序,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;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,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,得票多的当选。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并接近应选名额时,可以缺额,不再进行选举。
八、书记实行等额选举,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。
九、书记、委员候选人选票分别计算,没有当选为委员的书记、副书记候选人的票数不再计算。
十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,计票人1名。监、计票人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。候选人不得担任监、计票人。